关于组织我会会员参加中国- 东盟自贸区相关培训的通知
2008-02-29 | 编辑:enablesite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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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会员单位:
2007年1月14日,中国和东盟 10 国在菲律宾宿务签署了中国—东盟自贸区《服务贸易协议》。为进一步将为企业服务落到实处,增强企业国际实务能力,中国服务贸易协会拟于08年3 月于北京举办为期半天的中国- 东盟自贸区相关培训,规模80 人左右,届时将特别邀请商务部国际司副司长张少刚同志就《协议》内容、下一步合作趋势等重要问题进行政策解读与分析。
北京服务贸易协会拟组织会员参加此次培训,参会免费。有意参加单位请填写回执,于3月3日前报送秘书处。培训具体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。
联系人:苑晓坤
电 话:88070375
北京服务贸易协会
秘书处
2008年2月26日
附件1:中国—东盟自贸区《服务贸易协议》简介
回 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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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会人数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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